老公把小三带回家后,把我赶出家门,我能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如题所述

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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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25
当然可以,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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