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中庸”,就是做人要圆融,善于“和稀泥”、当“老好人”,搞折衷主义、模棱两可;做事要平庸,不出头、不冒尖、守“本分”,满足于随大溜、跟着走。
“中庸”是儒家伦理学说的一个核心思想,事实上,这种是非不明、善恶不分、庸碌无为的“老好人”、“本分人”并非儒家所尊崇的“中庸”之人,而是其所贬斥的“乡愿”,这种人格与品行也是儒家所极力反对的。
孔子说:“乡原(愿),德之贼也。”孟子作了进一步的解释:“非之无举也,刺之无刺也,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洁,众皆悦之,自以为是,而不可与入尧舜之道,故曰‘德之贼’也。”
将“中庸”理解为“乡愿”,除了少数人是刻意而为、混淆视听之外,大多数人是出于对“中”、“庸”二字的望文生义:将“中”理解为“走中间路线”,将“庸”理解为“平庸”。不过,这种理解并不符合儒家尤其是先秦儒家的本意。我们来看看相关文献中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