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存货途中发生的损耗应计入采购成本,这句话不对。企业在购进存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耗计入存货成本,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除合理损耗之外的物资毁损、短缺等,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可以从供应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应冲减物资的采购成本;
(2)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不得增加物资的采购成本,应暂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待查明原因后分别处理,或结转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或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计入“管理费用”科目等。
外购的存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杂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费和其他费用。
合理损耗即正常损耗,如因运输、仓储过程等非因管理不善、自然灾害造成的破损、挥发等损耗。应注意的是存货的合理损耗仅仅是增加存货的单位成本。
主要是指从事政府采购活动所花费的资金与劳动付出。一般来说集中采购机构的资金来源有两个渠道:财政性拨款;集中采购机构自身收入,即标书工本费和按一定比例收取的中标服务费。节约与效益是绩效管理的重要指标之一,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成本核算要综合体现这两个指标。采购机构资金成本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评委评标费用,一般是一个标100元,外地评委还要考虑差旅费、住宿费、招待费等。
2、标书论证成本,有聘请专家费用,答疑成本,考察费用等。
3、租用场地费用。有些地方集中采购机构无开标大厅与评标室,甚至有开标场所时,当地政府强令政府采购进入工程类的招投标市场,当然要给场地租用费了。
4、网站维护费,包括租用空间、域名注册、年度审核费用、应用程序开发费用、相应的日常工作费用等。
5、信息发布费用。目前财政部规定的三个信息发布媒体是不收取信息刊登费用的,这里所说的信息发布费主要是指在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上发布诸如定点招标与协议供货招标信息、中标信息等,由于当地主要媒体把招标信息归入广告经营范畴,且政府没有此方面的优惠政策,信息费用还是比较高的。
6、办公费用。主要有电话费、加班工资、福利费用、办公用品费用,甚至还有主管局指派的不应该由采购机构承担的费用等。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力成本物化的表现是指机构工作人员付出的劳动与工作成效的对应程度,也可以用单位时间所完成的工作量与成效来考核[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