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怕老板吗?

如题所述

会怕的,如果被查实老板的违法行为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一、作为一个优秀的经营管理者(或用人单位与老板),首先要有社会责任感与社会信誉度,需要守法经营、公平与人性化管理员工,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才是公司立足之本,发展壮大之基。
二、称职的老板是不愿意产生劳资纠纷或让员工四处投诉的,这是因为:一、员工投诉会对企业的诚信度产生不利影响;二、员工投诉一般都会产生法律成本或不利法律后果;三、员工投诉说明劳动关系不和谐,会影响企业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产生消及影响。
三、员工告到劳动局或劳动监察机关老板会有不利法律后果或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二)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
(三)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四)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
(五)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的;
(六)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
(七)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八)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招(聘)用劳动者后,未按照规定办理招用备案手续和就业登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前款规定的劳动者不包括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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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0-20
事情发生的地方是一个很小的小公司,员工都是30多岁到50岁之间的营业员,没有多少文化,他们感觉自己能找到一份工作很不容易,所以虽然这个公司的上班时间是每个月休息2天,每天从早晨8点半一直要工作到下午6点,中间不休息,但就是这样的一份工作仍然让他们觉得得来的很不容易。可能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老板从来没有拖欠过工资,对人也相对比较和蔼,但是真的很难想象在现在这个社会还有人如此德惧怕老板,可能是因为我们这里太落后了吧。
于是我就想到为什么现在90后的年轻人基本上都不怎么惧怕老板,而且都很潇洒,想干就干,不想干可以立刻辞职走人,我想最大的原因就是他们从出生就没有感觉到不安全的时候,因为他们从来都不缺钱,因为他们知道父母会在他们的身后。而70后和80后却恰恰不能如此,就是因为他们的身后还有一个需要自己去负担的家庭,他不能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所以他们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自己的生活,自己的行为。
第2个回答  2022-10-22
其实怕的不是老板,怕的是无法生存!每个老板都有自己的行事风格,大方面来讲的话,其实每个老板需要的是员工的尊重与听从,如果你没有达到那个要求,那么老板给你的处罚将会让你害怕,如果你达到了,那么你不必怕他,因为他对你构不成任何威胁,前提是尊重与听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