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租房又有住房贷款的,专项扣除如何操作

如题所述

必须二选一,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具体选择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还是选择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有人理解有误,以为有房就不可以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其实不是这样的,只要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住房租金支出就可以按标准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扣除标准如下:(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500 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 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100 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 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800 元。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2.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关于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 1000 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 240 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特别注意一点,何为首套房贷款利息?有人理解有误,你可以问您的贷款银行,只要你享受了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置的住房,只要之前没有享受过首套房贷款利息扣除,就可以作为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即使以前贷款买过一套房,只要没有申报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