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幸福的理解
幸福观是人们对幸福的根本看法,它是人生观的一部分,与世界观、价值观密不可分。用形式逻辑的欧拉图来表示,世界观是最大的圆圈,包括人生观和价值观两个圆圈,人生观和价值观是交叉的;幸福观是人生观的一部分,幸福观和价值观也是交叉的。人们对幸福的看法具有多样性,包括乐观主义的幸福观、悲观主义的幸福观、虚无主义的幸福观、享乐主义的幸福观、剥削阶级的幸福观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等。
科学的幸福定义应当全面反映幸福概念内涵的普遍性。幸福是主体需要得到满足、人生价值得以实现的生活状态和心理感受。幸福快乐和不幸痛苦是相对而言、对立统一的。
1、人生是幸福快乐和不幸痛苦的辩证统一。幸福与不幸或痛苦之间具有对立统一关系。首先,幸福与不幸或痛苦是相互区别的。其次,幸福与不幸或痛苦是相互转化的,这既需要客观条件,更需要主观努力。
2、幸福是客观条件和主观感受的辩证统一。幸福既是一种人生状态,需要客观条件,也是一种主体感受,需要调整心态。忽略任何一个方面,都不是全面的正确的幸福观。
3、幸福是自觉选择和实践创造的辩证统一。幸福需要客观条件,因而幸福需要选择和创造。人类的发展史也是选择道路、追求幸福的奋斗史。
二、追求幸福要处理好三大关系
1、个人幸福和人民幸福的关系:要在为人民谋幸福的过程中追求个人幸福。一个人如果只追求个人幸福,人生的路就会越走越窄。
2、自己幸福和亲人幸福的关系:要把自己的幸福和亲人的幸福结合起来,把诚心献给朋友和同志,把孝心献给父母,把热心献给配偶,把关心献给子女,把信心留给自己。
3、单项幸福和多维幸福的关系:幸福是和人的本性密切相关的。人性的三大方面(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决定了幸福的三大维度:道德幸福(社交幸福)、心理幸福(精神幸福)和生理幸福(物质幸福)。单纯追求某一方面的幸福,都可能导致人生的不幸;获得幸福的重要方法是学会“三乐”:自得其乐(侧重创造幸福),知足常乐(侧重平衡幸福),助人为乐(侧重传递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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