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放开异地高考政策如下:
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且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3年以上,
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2、异地高考报名方法:非黑龙江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五类考生可享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时,会予以优先录取。
第一类: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荣获二等功军人,根据军人职级情况,批准单位由旅级至军区不等;战时荣获三等功军人,根据军人职级情况,批准单位由团级至军委不等。
申请时,需出具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颁发的《立功受奖证书》及与证书相符的军功章和立功受奖登记表(复印件)。核实所提交的材料是否与考生的父或母一致,不一致不予认定。
第二类: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需出具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2005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新式《残疾军人证》原件和《评残审批表》复印件。因公牺牲军人根据军人职级情况,批准单位由团级至大军区级不等,需出具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颁发的《因公牺牲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