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零申报怎么报

如题所述

零申报的企业残保金申报步骤如下:
      1、登录地方的国家税务局,在网上税务局上点击登录,输入公司税号和密码,登录账户;
      2、登录后,在登录的界面的左上角就可以看到、申报纳税;
      3、点击“纳税申报”后,在菜单里可以看到、其他申报;
      4、点击“其他申报”后,就可以在界面上看到税费申报的列表,向下拉列表,在里面可以找残疾人保证金申报填写;
      5、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申报,填写报表中的职工人数和职工工资总额、和已审批减免的金额,来实现零申报,点击保存,完成零申报。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持“北京市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在规定时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按确认书情况自行申报缴纳保障金,符合免征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在网上进行残保金零申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会在缴纳期结束后,对未在规定时限进行缴纳的用人单位进行催缴,未在催缴规定期限缴纳的,日增加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采取自核自缴的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未在规定时限缴纳残保金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会在缴纳期结束后,对未在规定时限进行缴纳的用人单位进行催缴,未在催缴规定期限缴纳的,日增加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那么我们要如何进行零申报呢,只能原则上是不予许的,如果被稽查到,是要补报的,而且会面临处罚。除非单位已经资不抵债,或面临破产,才有可能免征。
法律依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 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第八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第九条 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保障金征收机关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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