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代会工代会区别

如题所述

工代会与职代会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工会的一般法律性质是社团法人。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相关法律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职代会:相关条例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作了明确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2、职权不同。工会有责任及时反映情况,并代表职工与企业方面就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问题进行交涉,使企业予以纠正,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职代会:定期听取厂长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经营方针、长远和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审议通过厂长提出的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惩办法以及重要的规章制度;
      3、任务不同。工会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职代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办好社会主义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五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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