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能继承吗?户口不在房产处该怎样继承?

1、公房能继承吗?
2、如果户口不在要继承的房产处,该怎样继承呢?是不是比较麻烦?(都是在北京境内)

公房的使用权能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呢?

公房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不属遗产的范围,不能继承。在作为承租人的公民死亡后,其对公房的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因为当承租人(即作为房屋使用者的被继承人)死亡时,他与公房产权单位或房管部门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也就因一方当事人的死亡而终止,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也即随之消失。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从法律角度讲,产权单位或房管部门可以收回该公房的使用权。但是,如果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原承租人)长期共同居住,则必须考虑其现状,由继承人再向产权单位或房管部门提出续租申请,如该单位房屋条件许可,该继承人续租又无违反规定的行为,经产权单位或房管部门同意后办理房屋租赁变更手续,由继承人和该出租单位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可取得继续使用权。否则,该出租单位有权将房屋收回。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