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出生的吴志剑是常德人,15岁时初中未毕业即“上山下乡”到慈利乡下,后来入伍到广东省梅州军分区当兵。由于当兵期间发表过一些“豆腐块”,吴志剑退伍后被分配到常德市公安局宣教科。在公安局期间,他因写出《黑影》、《白金杯》两部电视剧,成为当地的“名人”。
一个初中毕业的退伍兵,在公安部门谋得一份“公差”,这已让人羡慕了。但吴志剑对此似乎并不满足。 1985年2月,吴志剑向单位递交辞职报告后下海了。下海之初,吴志剑的“海上航行”并不顺利。他先后办过养鸡场,投入自己写稿赚的2000元,办了一个养鸡场,后遭鸡瘟,2000元打“漂儿”了。与湖南某县广播局合作开办过广播开发公司,因对方中途退出而告失败。水泥预制板厂、歌舞厅,但均以失败告终。同年秋天,吴志剑带领7位知青伙伴闯入深圳。当时,他身上只有800元人民币,他捡过易拉罐、睡过厕所。一个偶然的机会,吴志剑承包经营原深圳物资公司所属华东商场。那时,华东商场负债累累,但吴志剑以精明的头脑,吃苦耐劳的精神,仅3个月就还清华东商场的欠债,半年获利17万元。他第一次找到了用武之地,展现出自己的经营才能。
1986年,吴志剑与常德市政物资公司联营,组成深圳政华贸易公司,被任命为总经理。因公司业务员挟公司巨款逃走和处理台胞过境家电不当,公司被有关部门罚款100多万元,经营陷入窘境。为了解困,吴志剑不得不下令将公司的部分办公用房腾出来开办招待所。此后不久吴志剑抓住了一次机会,贷款500万元,一次性买下一家彩印厂,4个月后,以1100万元的价格转手卖出。这一笔生意,吴志剑净赚了600万元。
1987年,吴志剑以300万元买下当时深圳最具商业象征意义的国贸大厦第三层。并决定从倒买倒卖向办实业转化,办起政大食品厂、常德真皮加工厂,以占主要股份参与湛江水晶宫大酒楼以及年产敷铜板63万立方米、年销售达1600万美元的敷铜板厂。
1988年7月,深圳市首次拍卖出租车营运牌,吴即拍得28张,随后又几次在拍卖中拿到了不少营运牌,组建了“国润”、“奥润”、“运华”和“安润”多家小汽车公司。
1989年投资3000万港元,协助湖南湘南酒厂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1992年,吴志剑在深圳盖起一幢28层的豪华大楼作为公司总部,同时作为政华公司实力的代表。鼎盛时期,吴志剑的业务从房地产到工业、商贸、现代农业无所不包,在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以及美国、澳大利亚等地拥有数十家实业公司。
不久,吴志剑组建政华集团。自成立之日起,政华集团就遵循“多元化发展”原则,涉足的领域从所谓的高科技产业、商业、金融、贸易、房地产到交通、轻工、食品等,几乎无所不包。
1995年,政华集团在所谓的发展顶峰时期,号称拥有100多家下属公司,员工1.5万人,资产28亿元,在中国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以及美国、澳大利亚等地拥有数十家实业公司。
吴志剑1994年还获得“全国杰出青年企业家”称号,并出任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等职。
《福布斯》2000年统计吴志剑的个人资产为1.15亿美元,位居中国大陆富豪榜第26名,在上海《新财经》评选的“中国十大富豪”中,吴被排在第9位。吴志剑的现代致富神话使他成为各大媒体的热点人物。
吴志剑把自己包装成“富了不忘家乡”的“典型代表”。他曾以政华集团的名义在家乡常德开发政华广场、银座大酒店,在长沙成立政华计程车有限公司,在衡阳投资改造湘南酒厂,每一个项目投资少则500万元,多则上亿元……
然而,这些家乡投资均已成为“镜中花、水中月”。银座大酒店、政华广场因拖欠银行巨额贷款和建筑商费用,早已易主;计程车公司更是不复存在。湘南酒厂厂长王远政更是气恼:“媒体宣传称政华1989年投资3000万元港币用于湘南酒厂改造,我们可是30万元都没见着……”
吴志剑自己在《企业管理》杂志一篇名为“中国富豪经营智慧”的文章中谈及成功之道时也说,“吃亏是福,诚为本。一个人活在世上,时刻面对著命运的挑战,可是,并非是所有的人都能抵得住、迎上去的。也许成功就差一步,可你却没有坚持到底。真正掌握命运的人绝不是靠祈祷和等待的人。”但就是这个口口声声以诚为本的吴志剑,暗中却做着骗人的勾当。吴志剑1986年在深圳首次拍卖出租车营运车牌中,拍得28张车牌,后又陆续拍得不少车牌,最多时他拥有478张深圳出租车牌,成为其事业的主要实体。由于深圳出租车牌照使用期限五十年,且转让无限制,转手价由40万至80万元不等,这给吴志剑创造了机会。
事后来看,支撑政华大厦的真正力量却既非实业,也非投资,而是来自银行源源不断的贷款资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资料显示,从1988年到1997年间,政华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采取重复抵押、重复担保等手段,分别向深圳市城市合作银行、中国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发展银行和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数亿元。1994年后,各金融机构因政华贷款到期不能偿还,纷纷到法院起诉。
据一位曾供职于政华集团的人士透露,4家小汽车公司和其最多时拥有的478张出租车车牌才是政华集团“最实际的资产”,所涉足的大部分产业“没有实际产出,有的干脆就是一个概念而已”。于是,这几乎是政华唯一的实际资产被吴志剑进行了最充分的“利用”。据不完全统计,自1992年12月至1997年5月,国润等4家小汽车公司自身共贷款11笔,总计本金4025万元人民币、320万美元和400万元港币。在这些贷款过程中,4家公司以所拥有的205张车牌作了抵押。此外,自1988年9月至1995年3月,4家小汽车公司还分别为政华等9家关联企业的贷款提供了信用担保和实物抵押,担保总金额为9070万元人民币、150万美元和2500万元港币。而其中进行抵押的实物中绝大多数是出租车车牌,数字竟然达到580个。4家公司前后用于抵押的车牌总数达到785张,远远超出了其实际拥有的全部。显然,政华集团的所有车牌不仅抵押干净,而且进行了重复抵押。
从1995年开始,政华集团便官司缠身。其中,4家小汽车公司陆续接到深圳各级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调解书》共29份,判决4家公司还款1.31亿元人民币、470万美元和2900万元港币,作为抵押物的车牌也被法院全部扣押。
1999年7月12日,《深圳特区报》刊登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则公告。公告称:“因执行案件需要,本院拟对深圳国润小汽车服务公司、深圳安润小汽车服务公司、深圳奥润小汽车服务公司3家公司378块营运车牌依法处理。”7月30日,深圳市中院再发公告,责令上述3家公司的司机将“应交纳的承包费、管理费等”自8月1日起一律交付法院。据悉,这笔费用每月总计200多万元。在国润等4家小汽车公司收到的总计29份《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调解书》中,有4份在1995年已生效,11份在1996年已生效,9份在1997年生效。
就在此时,吴志剑却“蒸发”了。有人说他去了美国,有的说他回到了老家常德。不久,公安部门对吴志剑发出全国通缉令。2011年10月9日,潜逃两年的吴志剑在北京落网,随后被移交深圳警方。 据不完全统计,从1992至1997年,政华集团用车牌作押,共贷款11笔,总计本金4亿多元;而所属的四家出租车公司也用车牌为他人担保、抵押,总金额1亿多元,用于抵押的车牌总数达到785张,远远超出实际拥有量。
从1995年开始,政华集团官司缠身,各级法院判罚文件纷纷涌来,作为抵押物的出租车牌也被法院全部扣押。由于这些车牌不少又辗转出租、出让,许多港人和当地人花几十万接手,结果受骗上当,曾有不少港人和大陆债主到深圳市政府示威,要求政府出面协助解决。
1999年3月2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对长期以来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债务的被告人公开曝光,其中就有深圳市政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吴志剑,欠债额是2亿元人民币。2003年,他被判17年有期徒刑。 保外就医
2003年被判刑后,他以保外就医的形式,在深圳利用“空手套白狼”,最多时曾经注册20多家子公司来回“倒腾”。2009年2月吴志剑再次走上被告席,他成立的“中国神舟”(全称“中国神舟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发行所谓的内部原始股票,涉案金额超过6250万元人民币。受害者中还包括香港艺人、资本市场著名炒家陈百祥。
吴志剑“两宗罪”
该案的涉案被告有5人,分别是吴志剑和他的儿子吴耀均,“神舟”的财务总监曹健,财务经理熊荣南和涉案的中间人曾毅。吴志剑等3人都表示认罪。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5月,被告人吴志剑、曹健、吴耀均、熊荣南、江泽鹏(在逃)相互勾结,以深圳市神舟联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卫通网络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多家公司名义组成“董事会”,从事非法经营事宜。公诉人就两项犯罪事实对5名被告提出指控。
第一项犯罪事实是2007年5月至2008年1月,“董事会”未经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以卫通网络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名义,向不特定客户推销香港上市公司亚洲电信媒体有限公司股票。一共销售了8000万股,获得资金5000万元,其中4000万港元是香港艺人陈百祥投入的资金。
第二项犯罪事实是吴志剑等人涉嫌非法发行“中国神舟”的内部原始股票。2007年9月,该“董事会”在香港注册成立了以被告人吴耀均为负责人的中国神舟联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神舟公司”),后以上述多家公司名义,向不特定客户发行中国神舟公司内部原始股,同时以亚洲电信媒体公司股票停牌无法过户为由,诱使部分已购买该股票的客户转购中国神舟公司股票。
从2007年5月至2008年1月,被告人吴志剑等人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共涉及127人,涉及销售股票8814.7万股,意向认购金额合计人民币6420.265万元,收受款项金额合计人民币6250.2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