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不能转回的减值准备?

七个不能转回的减值准备

会计核算中减值准备不得转回的主要有四个: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其余坏账准备、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资产、存货跌价准备三个是可转回的减值准备。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以决策有用观为逻辑起点的资产减值会计理论,其确认主要是面向2022年和未来。因此,只要某个项目的价格或价值变动能够可靠地予以计至,且对决策具有相关性,就应当确认有关价值的变化。如何确认资产减值? 这涉及到确认标淮的选择问题。主要有三种标准,即永久性标准、可能性标准和经济性标准。
拓展资料:
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未作统一规定,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然而,对于“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使企业在操作时有一定的随意性,使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相比之下,国际资产减值准则对计提时间则作了明确说明,规定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估计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如此规定,避免了操作的随意性,使不同企业具有可比性。
2、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以决策有用观为逻辑起点的资产减值会计理论,其确认主要是面向2022年和未来。因此,只要某个项目的价格或价值变动能够可靠地予以计至,且对决策具有相关性,就应当确认有关价值的变化。但如何确认资产减值? 这涉及到确认标淮的选择问题。主要有三种标准,即永久性标准、可能性标准和经济性标准。
3、减值准备后资产的使用及处理未作规定,《企业会计制度》制度规定:“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以及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以应收款项进行交换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但在实际操作时,存在如下问题,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结转生产成本时,如何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如何处理;这些都直接影响着企业经营成果的计算考评,但在新制度中未予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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