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工作低保会被马上取消吗

如题所述

工作是人人都想的,但工作也有高低之分,高收入的工作,低保一定会取消,讲真话谁想做低保户,但低收入的工作只能基本保持正常生活的就不希望被取消了,说到底谁真正想做低保户,要有能力谁都想脱贫,谁想做那个被人看不起的低保户。·低保户的家庭成员参加了工作,低保是否会被取消,与两个因素有关:
1、本人工资的高低;
2、就业单位的性质·。
按照政策规定,低保户之所以取得低保资格,按月领取低保金,要因为:·
1、该低保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低保标准,根本无法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才给予了财政资金补助·。也就是说,家庭人均收入低,是给予低保待遇的决定性条件;
·2、也没有超出当地政府规定的家庭财产·。即:取得低保资格的前提条件,是该家庭的人均收入和财产状况都符会政策规定,家庭生活困难,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现在低保户家中有人工作了,这当然是好事。挣得一份工资,可以立即增加家庭收入,改善家庭生活条件。但实事求是地、客观地说:工作了自然就有一个·工资高低·的问题。刚刚超过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发1500元--2000元工资的,叫工作,每月发5000元—20000元工资的,也叫工作。工作和工作的工资待遇差距是非常大的。·这是第一个方面,即工资的具体金额·。
第二方面:工作单位的性质·。这是指孩子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了;还是到国有企业正式参加工作了;拟或是以劳务派遣工身份到用工单位工作,貌似高大上,却领着极低的工资;或者到小微企业临时打工,甚至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到处找临时活,苦苦打工度日。·工作单位性质不同,个人身份自然不同,工资收入自然差别很大·。
之所以强调这两个方面,是因为不同的工作单位,工作的稳定性差别很大,收入也有一个稳定不稳定的问题。·有固定的工作岗位,有稳定、可预期的工资收入,肯定是好工作·;反之,当然不是好工作。
正常稳定的收入,当然可以提高全家人的人均收入。·当工资收入的数额明显地抬高了全家人的人均收入,并超过了当地低保标准时,低保户的低保待遇就必须取消了。如果没有超过低保标准,但人均收入却有了明显的提高,就应该相应地降低全家人的低保保障类别,自然也就降低了每个人的低保补助金额·。这是·第一个视角·,工资收入的高低对低保资格的具体影响。
同时,必须强调的是:·如果低保家庭走出的孩子是己毕业的大学生,通过正常的招考等途径,被录用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这时孩子就成了体制内人员,当然也是财政供养人员。在此情况下,不论工资高低,一律一刀切,必须取消全家人的低保待遇·。原因很简单:体制内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属于全·社会·正常偏上水平,不会太低;同时,如果允许体制内工作人员的家庭享受低保待遇,将会为以权谋私、人情保、关系保等违法违纪行为打开方便之门,导致无法收拾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肯定很坏。其余到国有企业参加了正式工作的家庭,也应该严格地予以控制,但一般不宜一刀切。总之,·目前的低保政策,在核算低保户的家庭人均收入时,对非体制内工作人员的收入持比较实事求是、比较客观的态度·。
所以,·如果低保户的家庭成员参加了工作,除了财政供养人员的家庭必须一律取消低保待遇之外,其他岗位的工作,应按工资高低对人均收入的影响程度来决定取舍,即可以降低保障标准,又可以取消低保待遇,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予以处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