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和孤儿院有如下区别:
(1)福利院(统称为社会福利院),分为老人、成残、儿童三种类型。老年人福利院又分为收住自费老人、“三无”老人、荣誉军人;成残福利院又分为收住自费残疾人、“三无”残疾人、荣誉残废军人、精神病人;儿童福利院(有的社会福利院单设儿童部)收养孤儿、残儿、自费残儿。
(2)孤儿院(各地名称不同),收养单一孤儿。1976年唐山大地震后在天津等地建立的SOS儿童村,就是比较典型的孤儿院。
儿童福利院服务对象:
(一)"三无"孤儿与弃婴(儿) 。
"三无"孤儿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扶持人。
父母双亡、十四岁以下的孤儿。
经公安部门认定被遗弃的十四岁以下儿童。
自费收养残疾儿童。孤儿院则只收第一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