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8-07
合同的履行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履行的,称第三人代为履行,该其他人就是你说的,第三人代为履行中的第三人。合同之债是特定当事人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因为通常情况下,债应由债务人履行,债权人也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履行。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债务由谁来履行对于债务人并不重要,债也可以有第三人代为履行。举个简单的例子。甲欠乙500元,到期未还,甲向乙索要,乙说没钱,甲原本只能向乙要钱,这时,乙的好友丙十分慷慨地说,不要找乙要钱了,我现在就替乙还500元。丙当场掏出500给甲。该案例中,甲乙是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丙就是第三人代为履行中的第三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