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小腿腓骨骨折, 下一步怎么处理?

我驾驶雪佛兰新赛欧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对方小腿腓骨骨折,我负全责。距事故发生已过去 三个月,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了,请问怎么走程序? 问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要求到指定鉴定机构(济南的一家)做伤残鉴定,我是山东泰安的,入的太平洋保险。另外请问保险公司调解、交警调解与法院调解有什么不同?到底找哪一家好?或者先找哪一家? 需不需要聘请律师?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实在不知道处理程序。后续程序怎么走一步步走?烦请回答详细些。

鉴定由对方去做,只要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都可以,当然也可以到按指定的地方(一定要有资质才行)。可以由交警调解,也可走法院,这两家调解可以邀请或要求保险公司参与调解。保险公司直接调解相当于私了,只不过保险公司认可其承担部分。就描述看,腓骨骨折一般达不到残疾等级。
交警调解直接,基本无其它费用,但没有强制执行力,法院调解可能耗时耗人,但有强制力,费用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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