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老板欠工资找劳动局怎么不受理

老板欠我工次打了欠条 我找劳动局不受理 为什么

  雇佣合同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规调整范畴。
  无营业执照的个人,不具备法定用工主体资格,雇工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因此劳动部门不受理工人投诉。属于劳务关系,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人民调解组织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6〕6号
  第三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托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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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托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据此,你以欠条为证据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钱,应当向法院起诉,而不必先行劳动仲裁。
丁庆平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3-02
你不应该打欠条,你看看欠条上有没有写什么时候给,到时候再去要。没写的话就麻烦了。
第3个回答  2010-03-02
你是在那个地方啊,你应该当面问他为什么不受理,怎样才可得到他们的帮助,实在不行拉条幅,在他公司附近游走感冤。。。不信没人管。。
第4个回答  2010-03-02
当然不受理,人家又不是不给,应该找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