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班有一个女生,自称家境比较困难,申请了一个助学金,好像是每年五千,但是每次发钱之后就开始过一种很奢侈的生活,出入高档餐饮店,旅游等等,最近又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4000多的那种,本来以为她是带来学习的,结果每天都用手提看电影,闹的她们宿舍的同学没法休息,而且平时对同学的态度很不好。
我想知道如果我想匿名举报他的话怎么举报,而且最好是能用电子邮件这种网上方式解决,其他方法我感觉不是很安全,还请各位大哥大姐帮忙了。
哪位大哥大姐能顺别帮我做个范文什么的就太感谢了~ 顺便问问,后生我是青岛的,要是我想举报的话有哪些部门可以接受我的举报,他们的邮箱电话是多少?
有以下几种办法举报:
1、向系里领导汇报;
2、向学校领导汇报;
3、向学校所在地教育局进行汇报。
以上三种办法,不管是哪一种,都会被相关负责人员受理,在受理后,他们会对假冒的贫困生进行走访,如果情况属实,则会取消假冒贫困生的资格,下发的资金也需要上交的同时,还会对该生进行处分,如果严重的情况下,则会勒令退学。
这是一种欺骗行为,是国家不允许的行为,也是大学生行为准则里不允许的。所以,一旦发现有欺骗行为的贫困生行为,就要向相关领导举报。
扩展材料:
一、贫困生类别划分
1、一般贫困;
2、特别贫困。
二、贫困生界定标准
参照市民平均消费水平,贫困生的界定标准暂定为: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
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列为特困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贫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