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如题所述

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之后是可以反悔的。
如果在离婚协议签字后,但双方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协议还未正式生效,当事人可以随时反悔。即使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但如果双方对协议内容中的抚养费和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只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更改协议。如果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财产分割问题出现不公,一方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已经自愿离婚,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并且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并领取了离婚证,此时如果一方反悔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通常不予受理。
签了离婚协议书没有拿离婚证,双方仍属于夫妻关系,离婚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是以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为生效条件,因此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协议书无法生效。根据2024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综上所述,虽然离婚协议书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存在欺诈、胁迫或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等,是可以反悔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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