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郑时期台湾有多少军队 行政区域如何划分

如题所述

明郑时期行政区域划分:

1661年郑成功攻入台湾,五月占普罗民遮城,改赤崁为东都明京,台湾总地号为「东都」。设承天府,下辖天兴县、万年县二县,另设澎湖安抚司。

天兴县治设於佳里兴(今台南县佳里镇),辖区涵盖今日嘉南至台北的台湾西部区域。另外,万年县县治设於台南县二赞行(今台南县仁德乡二行村),辖区除了包含台南一部外,也涵盖高屏地区。

郑成功死后,继位的郑经於1664年改东都为东宁,东宁成为全台湾的称呼。同时,他又将承天府辖下的天兴万年两县改制为州。承天府典两州下,又增设三安抚司、四坊、二十四里及数量不等的台湾原住民社。其中,澎湖安抚司、南路安抚司、北路安抚司设安抚使,州设知州、坊设签首、里置总理。其中,签首及总理两职负责如:户籍、迁徙、婚嫁、出生、死亡等基层民事,并规定按时汇呈州府。

明郑军事:

1662年,郑成功除固守金门数万水师之外,亲自率领约25,000名士兵攻打台湾大员,打败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部队,展开对於台湾的统治。

明郑军事制度与组织渊源复杂,且经多次变革。如简化之,其官职大约可分为五军戎政(五军戎务)、总督军务、管军提督、将军、亲军卫镇、陆师镇、水师镇及监军数部份。

1683年明郑覆灭后,郑军将领与军队悉数被强迫内渡中国,而据《钦命太保建平侯郑造报官员兵民船只总册》,据守台湾的官兵共有375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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