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耕地或宅基地可以买来建房屋吗?

一乡下亲戚向同村村民买了耕地,宅基地(具体是耕地还是宅基地不是很清楚)用来建了房屋。这种操作方式合法吗?建房屋时,也是得到过国土局批准的。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在本集体即本村流转,因此,购买本村宅基地建房的,法律是允许的。但是,涉及耕地的,须得到上级批准。具体的程序是:写好申请书,经宅基地所在小组长用村委会签字同意,报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审核,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报县(区)土地管理局审核批准,最后由县(区)人民政府颁发宅基地使用证,这样就可以建房了。需要提醒的是,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当地规划标准。如果你乡下亲戚没有其他宅基地的,应该很顺利领取到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如果已经有其他宅基地,鉴于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此,需要以分家来满足法律的要件。还有,农村房屋没有单独的产权证书,只需要领取到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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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1

农村没有宅基地,可以在自家耕地上建房了,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