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读乐谱能力是课程标准表演领域。
识读乐谱在课标中划分为音乐课程四大内容领域当中的“表演领域”,和演唱、演奏同属于音乐教学当中的一项音乐实践活动,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识读乐谱的能力,从而为学习音乐奠定良好的技能基础。
各学段在识读乐谱的教学内容要求如下:
1、1—2年级,认识简单的节奏符号、能够用声音、语言、身体动作表现简单的节奏;能够用唱名模唱简单乐谱。
2、3—6年级,结合所学歌曲认识音名、音符、休止符及一些常用的音乐记号;能够跟随琴声视唱简单乐谱,具有初步的识谱能力。
3、7—9年级,能够跟随琴声或录音视唱乐谱;具备识谱能力,能够比较顺畅地识读乐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