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和朋友喝22瓶酒起幻觉坠楼身亡,同饮者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如题所述

喝酒这件事情要知道同饮者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所以不管在什么样的场合,不管是多么好的朋友,都不要去过度的劝酒,一男子和朋友喝了22瓶啤酒之后产生的幻觉之后不幸坠楼身亡,因为同饮者并没有起到劝阻和提醒的义务,任何拼酒的情形,如果是导致有人出现意外都是要承担后果的。


杨某和陈某钓鱼之后,便回到杨某家中,共同喝酒,两个人一边吃一边喝,最后酒不够了还下楼又再次购买了啤酒,直到把22瓶啤酒都给喝完,也正是因为杨某醉酒了,所以有一种被追杀的错觉,也就是发起了酒疯,拿着棒球棍和菜刀就去打砸楼下的车辆,见此情景,陈某赶紧联系两人的好友吕某,去制止杨某的行为,也正是在这种追逐的过程当中,杨某一直往楼上跑到了顶楼,不幸坠楼身亡,杨某是从楼道的消防安全通道上去的,所以家属认为物业存在管理不当的义务,同时一起喝酒的好友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起案件当中,已经醉醺醺的杨某又下楼去买啤酒,但同行的男子没有起到劝阻提醒义务,所以是有责任的,不过死者也是一位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该知道自己的酒量,所以主要责任是由死者承担,同时物业公司对于这样的情况是没有办法管控和预见的,所以并不存在责任最终的情况就是陈某需要承担20%的责任,赔偿死者一共17万余元。


其实在这些案件当中,因为醉酒却导致身亡,是非常让人感到惋惜的,毕竟这是一条生命,喝酒这件事情真的不要去拼酒,也不要去劝酒,无论是自己还是他人,再感到已经有些醉意的情况之下,一定要学会控制自己,作为一个成年人,一定要去思考后果,不管是谁出了事,这都是一个悲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9-16
同饮者具有民事赔偿责任,同时涉事房屋的物业公司管理不当,未将楼顶消防安全门上锁且该通道无人看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杨某上到顶楼坠楼意外身亡,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22-09-16
同饮者没必要承担责任。因为坠楼男子也是成年人了,完全可以对自己的这些行为负责。而且同饮者并没有诱导他跳楼。
第3个回答  2022-09-16
法院已经宣判了,同饮者也要承担次要责任。赔偿家属十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