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两年了,原来的报到证用过了,现在想换工作,需要报到证,还能补办吗?

07年毕业的,两年了,毕业时学校开出的报到证用过了,现在要换工作,对方单位需要报到证,请问还能补办吗?怎么补办呢?
也就是说我的档案已在目前的这所企业,户口不在,在家。

  3、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逾期(各地规定不同,6个月/1年/2年)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需调整就业单位,按社会从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改派要建立在原单位同意的基础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建立在劳动关系上的法律文件,协议双方一经签约,必须认真履行,不得随意毁约,协议解除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并需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新接收单位、新接收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跨省的和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的改派还需省教育部门签署意见。
  按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改派手续,而且各高校对办理改派手续也都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因此,要办理改派手续,必须要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新单位同意接收,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1、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的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2、毕业生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注意见。
  3、将个人申请、单位同意解约材料和原报到证(可包括户口迁移证)一并交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4、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材料进行审查、整理,报告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6、属于本地区调整就业去向、改派的在本辖区主管部门办理。
  7、毕业生就业去向的调整、改派,须在两年内办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按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8、由于用人单位毁约或因其他原因使毕业生不得不放弃原就业单位而需改派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再行办理。
  9、毕业生的改派,原则上在每年9月份开始,按月集中办理。
  10、办理改派手续要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交纳一定的手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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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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