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1-04
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产权登记费、工本费等。
烟台市普通住房标准为:
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人,下同)唯一住房的,减按1%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90平方米以上至144平方米),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为1.5%。144平方以上(包含144平方)契税3%。
(3).房产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缴纳3%
房屋登记费。收取标准如下: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证照印花税。收取标准如下:5元/本。
工本费。收取标准如下:10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