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导处:
我因工作需要,已调往xx市工作,身边现在无任何亲人,为了方便我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让我更加安心地工作,特提出申请转入就近学校上学青岛市市南区实验小学,转学至xx市xx学校。
望领导批准我孩子的转学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一、转学条件
学生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确需变更就读学校的,准予办理转学。
1、家长因工作异地调动、居住地变化或其他原因,户籍迁离原学校服务区的;
2、流出学生回原籍就读的;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转学。
二、申办流程
持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本区内一式三份,向学校领取并填写完整)及相应证明材料,按以下顺序办理:
1、转入地学校申请同意
2、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3、转出地学校申请同意
4、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5、到原就读学校办理相关转学手续。(本区内转学双方学校同意后送教育局审核批准)
三、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持原件、复印件,经核查后留复印件)
1、户口已迁进转入地区及回原籍的提供转入地户口簿;
2、户籍尚未迁进转入地区的:持原户口簿,属家长工作异地调动的提供行政介绍信等工作调动证明;属其他特殊原因的须相应的证明材料。
3、本区内农村中学间互转的,持经双方学校同意的申请表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