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意思如下: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在劳动者因工伤致残后,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该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则除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外,还需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这种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部分,旨在为因工致残的劳动者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帮助其解决就业困难。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式:
1、基数确定:通常以受伤者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2、伤残等级系数:根据受伤者的伤残等级,按照相关标准确定系数;
3、补助年限:根据受伤者的年龄和性别,确定其可能的剩余工作年限;
4、计算公式: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数乘以伤残等级系数乘以补助年限。
综上所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劳动者因工伤致残后,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旨在为工伤致残的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和帮助解决就业困难。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规有效性校验: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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