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上海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应用题99答案

如题所述

【答案】:B。乙是区农业局公务员,国庆黄金周外出旅游时,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医疗期结束,确认丧失工作能力,对乙不得辞退
【解析】《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C项说法正确。(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甲符合该情形,A项说法正确。第84条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乙并非因公致残,可以辞退,B项说法错误;丁因公致残,不得辞退,D项说法正确。(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故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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