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低保户和困难户

如题所述

申请低保户和困难户的步骤如下:
1、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2、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申请进行初审,并将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县级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发放生活保障金。
低保户和困难户的优势:
1、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低保户和困难户的认定可以帮助家庭在经济上获得国家的援助,确保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认定为低保户或困难户的家庭,可以享受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减轻家庭负担;
3、获得社会帮助:低保户和困难户可以获得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帮助,包括慈善组织、社区服务等;
4、提升社会公平:低保制度和困难户认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综上所述,申请低保户和困难户的步骤包括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审批后获得生活保障金。低保户和困难户的优势在于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享受政策优惠、获得社会帮助以及促进社会公平。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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