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的前男友谈恋爱谈了三年,他比我大了二岁,我们是在一家公司认识的,我二十五,他二十七的时候家里开始催婚,当时我也说服我的父母同意我们的婚事,但是我父母的意思是,即使是自由恋爱自己找的,也应该走走结婚的程序,不能说直接拿个证就过去了。
意思就是该办的酒席还是要办,该收的彩礼也是要收,但是嫁妆父母该给的还是给,意思很明确,就是想我能跟很多人一样,就是想我走正常的程序结婚。
当时父母说了,结婚的彩礼不要多,就要三万八千八百八十八,这个数字在我看来一点都不高,当时我们那里的彩礼已经是六万左右,我父母不想让我为难,又因为是自己谈的,所以就想着给点意思一下。
结果我跟我前男友说的时候,他笑着来一句,要这么多啊,怎么跟卖女儿似的,2013年三万块钱的彩礼我想应该不高吧,我真的没有想到,在他心里居然成了我父母在卖女儿。
我更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觉得我连万三块钱都不值,而他后面的一句是,咱们都恋爱这么久了,就走个过场不行吗,领个证得了。
曾经我很喜欢他,觉得他懂事稳重对我好,但那一刻我就觉得心凉透了,我跟他说算了我父母不卖我了,三万八我父母太赔本了,你拿三万八娶别人吧,他以为我开玩笑,还说好啊好啊。
后来我跟我父母说了以后,父母支持我自己的决定,后来我嫁给了我爱先生,也许他有的不多,但他觉得我值得拥有最好的,我不愿意嫁一个觉得我花他一分钱都是浪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