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呆了四个多月,现在有把我辞退的意向,能申请什么补偿。

导火线有两个:
1、我们是体育公司,一个月前有一个快递,领导让我给快递小哥送过去邮给国家体育总局,我送给快递小哥就走了,小哥问我是不是到付我也没听到,转身我就走了,结果第二天体育总局问起来为什么是到付,领导很生气,我当时确实不知情,也承认错误了。
2、昨天周日下午搞活动加班(平时很少加班,但是前天周六我也加班了),微信群说是下午1点40到,结果其他同事早上就被电话叫过去了,没任何人打电话给我我就12点才过去,结果在路上接了领导电话问我上午为什么不来,我说没人通知我,后来他说你下午也不用来了,当时估计生气了,后来我下午也没去了。
以上两个可能是导火线,平时在公司没有重大违纪现象,顶多迟到,试用期说好三个月又变成六个月,合同发下来签了字就收上去了,我们看都没看,手里一份也没有,现在打算辞退我,做到月底大概就让我走。我能申请一些什么补偿么

如果你没有重大错误,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离职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追问

我就想问具体一点,不要贴这些条例,我上述两点算不算重大违纪,他如果拿这两件事说我,合理么

追答

不算什么重大违纪,这都是工作中正常的小错误,就算和领导有直接矛盾当面顶撞也不能算是重大违纪。

追问

好的谢谢你。

追答

不用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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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22
如果不是严重违纪被公司解除的,公司解除你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充分理由解除的还可以要求双倍补偿金
望采纳谢谢追问

我就想问具体一点,不要贴这些条例,我上述两点算不算重大违纪,他如果拿这两件事说我,合理么

追答

属不属于违纪看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没有规定,不是说属于就属于的,口说的都不算

追问

那就是没有了。这两件事我是看不出来违反了哪条,谢谢了

追答

你不是不看条例吗,还采纳了一个粘贴劳动合同法的,呵呵

第2个回答  2017-05-22
这种情况你估计没啥补偿,接下来的这段时间,认认真真工作吧,在网上投点简历,换工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