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外地预缴如何抵扣进项税

我公司最近新签合同,一般计税方法,11个点,请问如何预缴增值税。在经营地预缴增值税2%吗?剩下的9%到机构所在地交吗。
如果我有进项,增值税不是等于销项-进项吗,那我的进项是拿到机构所在地抵扣吗,抵扣剩下的9%吗,还有附税,请问是怎么预缴,按照2%的增值税来预缴吗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采用一般纳税方式纳税的,按照取得的销售总额和附加的价款、费用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义务人应当将分包合同价款的差额。

从已取得的价款总额和额外的价款中扣除,并按百分之二的税率先行缴纳税款后,向劳务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当贵公司选择一般税收时,可在施工现场预付税款时扣除分包合同。

在实际申报中,由于进项税额是收取的总价和附加费,所以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扣除。因此,分包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扣除。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扩展资料:

建筑企业外地预缴税: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4、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5、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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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17
已经预缴的税金无法抵扣,但进项税可以抵扣回注册地的应交增值税或以后产生的销项税。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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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10-17
按照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总包自分包取得的进项可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您公司选择一般计税,在施工地预缴税款时可以扣除分包款;在实际申报时,计税收入因为是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以,分包项目取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追问

请问进项是在预缴时抵扣,还是预缴后

第3个回答  2021-02-01

第4个回答  202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