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文学奖,是阿尔弗雷德·诺贝尔设立的诺贝尔奖中的一个奖项。诺贝尔在遗嘱中说奖金的一部分应该“奖给在文学界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诺贝尔文学奖由瑞典学院颁奖。 首届诺贝尔文学奖于1901年颁发。
享有诺贝尔文学奖获奖候选人推荐权的人员为:
1. 瑞典学院和其他在体制与目的方面与它相似的学院、研究所和学会的成员;
2. 大学和大学学院的文学和语言学教授;
3. 以前得过诺贝尔文学奖金的人;
4. 在本国文学创作界有代表性的那些作家协会的主席。
从6月份开始,全体院士的暑期作业就是阅读五名候选人的作品,由于多数是上一年度的最后落选者,因此一般只用读那一、二位新人的作品,以及“老候选人”最近一年的新作品。每位评委还需要分别写出自己的推荐报告。文学院于9月中旬复会,开始进行决选。有关“决选者”近况的调查,也将在这三个月内完成。颁奖机构有评奖的最后决定权,可以推翻评委会全体一致的推荐,并且不接受任何上诉。文学院从复会到公布评奖结果,只有少则二周多则四周的时间。每星期四晚上进行讨论、评议、表决,直到有一名候选人得票超过投票数的半数以上(今年至少需要八票)。
如果经多次投票无人过半,有时会达成妥协评出两人分享(至今有四次),有时只好当年空缺,留到下一年再评。(舒乙声称,1968年的文学奖最初是其父老舍胜出,但此后发现老舍早己在1966年去世,才重新选出日本的川端康成获奖。这种说法与评选程序出入太大。有关“决选者”近况的报告应在9月复会前已完成,文学院不等调查报告就轻率进行最后决选,然后恰恰在公布之前几天内得到老舍的去世消息,可能性太小。即使发生上述情况,最大的可能不会是当年重选,而是推迟一年再评选。据笔者的消息来源,老舍当年确实是评委“短名单”的首选,但在9月复会前,文学院就通过瑞典驻华使馆得知他的去世消息,因此就失去了由十八名院士评选也不低,评奖史上不乏先例。例如,据传北岛近两年就遇到这种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