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级
防水标准: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
适用范围: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因有少量湿渍会使物品变质、失效的贮物场所及严重影响设备正常运转和危及工程安全运营的部位;极重要的战备工程
2、二级
防水标准: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工业与民用建筑: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1‰,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1㎡;其他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2‰,任意100㎡防水面积不超过3处,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2㎡。
适用范围:人员经常活动的场所;在有少量湿渍的情况下不会使物品变质、失效的贮物场所及基本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转和工程安全运营的部位;重要的战备工程。
3、三级
防水标准:有少量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3㎡,单个漏水点的漏水量不大于2.51L/d,任意100㎡防水面积不超过7处,人员临时活动的场所;一般战备工程。
适用范围:人员临时活动的场所;一般战备工程
4、四级
防水标准:有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整个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L/m2.d,任意100㎡防水面积的平均漏水量不大于4L/㎡.d。
适用范围:对渗漏水无严格要求的工程
扩展资料:
设计基本要求
(一)地下防水工程设计方案,应该遵循以防为主,以排为辅的基本原则,因地制宜,设计先进,防水可靠,经济合理。可按地下防水工程设防表的要求进行设计。
(二)一般地下防水工程设计,外墙主要抗水压或自防水作用,再做卷材外防水(即迎水面处理),卷材防水做法,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
(三)地下工程 比较复杂,设计时必须了解地下土质、水质及地下水位情况,设计时采取有效设防,保证防水质量。
(四)地下最高水位高于地下地面时,地下设计应该考虑整体钢筋混凝土结构,保证防水效果。
(五)地下设防标高的确定,根据勘测资料提供的最高水位标高,再加上500mm为设防标高,上部可以做防潮处理,有地表水按安全防水地下设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下防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