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第88条列出了公务员辞退的五种条件,对于在职公务员而言,必须引起重视。下面,就让小编和你一起来解读一下公务员辞退的这五种条件。
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
公务员虽然是铁饭碗,一般也没有被开除、被辞退的风险,但前提是你在公务员机关工作中称职、合格。很多人认为,进入公务员体制内就高枕无忧,从此一辈子衣食无忧了,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实际上,进入公务员体制之后每年都要接受考核,在考核中,如果不称职,就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因为《公务员法》规定: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就可以辞退。
不胜任现职又不接受其他安排
公务员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职能职责,但是,如果一名公务员在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不好怎么办,一般情况下,组织会给你安排其他工作。但是,如果你既不胜任现职,又拒不接受组织的其他安排,这种情况下,就只能辞退了。
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
在公务员机关,每个人承担的工作都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尤其是有时候遇到机关的调整甚至是撤销合并,就会涉及到公务员工作的调整。在这样的工作调整中,如果一名公务员不接受调整安排,也有可能被辞退。
不履行义务,不遵守法律和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开除的
在公务员辞退的条件中,还有一条就是不履行职能职责和义务,甚至不遵守法律法规,还出现了违法违规的行为。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情况下,组织会先和公务员本人沟通,对公务员本人进行教育。但是,经过教育之后仍然没有明显起色的,会被认为不适合继续在公务员机关工作,也会被辞退出公务员队伍。
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
在公务员辞退的情形中,最常见的情形就是第五种情形:无故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总计超过30天。公务员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被辞退,其实也属于自作自受。毕竟,领着国家的俸禄不做事,当然也就不配留在公务员队伍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