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了19个月,突然口头说辞退,没有辞退书面文件,就让交接工

在公司工作了19个月,突然口头说辞退,没有辞退书面文件,就让交接工作?请问我需要移交工作吗?
怎么维权,怎么合理解除劳动关系,又可以维护自身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出具书面文件,若无书面文件可不予认可。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工作19个月即2*2=4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10-21
辞退的话,需要向你赔偿你的经济损失。你这种情况的话,应该是需要向你赔偿两个月的工资。
但你需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才能维权,录音、录像等等都是可以的。
为了更好的保障你的合法权益,你至http://tieba.baidu.com/p/4313271848去详细具体的问问律师看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