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析一下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的区别,谢谢了!

如题所述

1、有没有证据支持

没有证据,事实成不了,经审理认定事实”中的“法律事实”。民事诉讼遵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没有证据,指天起誓也好、对对方道德审判也罢,都无法令法官作出有利于你的判决。

2、特征不同

客观事实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中存在的事物、现象和过程,它是一种本体意义上的范畴,无所谓对错之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

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实的一个主要特征,它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

举例:甲向乙预借500元钱并出具借条。乙收到借条,但没现金,于是回去给甲拿。中途因其他情况临时外出了,结果钱也没借给甲。后来甲忘了及时追回借条,不了了之。几年后,乙拿出借条起诉甲,要求甲返还借款500元钱,乙能胜诉吗。

1、客观事实:甲未拿到钱。

2、法律事实:借条证明甲拿到了钱。

最后,法院判决甲返乙500元钱,乙胜诉。

现实生活中此类案例比比皆是。甲方虽委屈,但法院只认可法律事实。每一个案件中,法官不可能参与,真实回放事件的整个过程,所以只有靠证据支持判决。

法律规则

法律与事实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事实问题不同于法律问题,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时候,其实已经默认事实与法律是有区别的。应当承认,在很多情况下,事实与法律的确存在着较为明确的区分,如一个人是否杀人,是一个事实问题。

而要裁定该杀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尤其是要作杀人“预备”、“中止”、“未遂”、“既遂”的区分)并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则是一个法律问题。再比如,一个人致他人死亡是一个事实问题,但到底是犯故意伤人致死罪还是犯杀人罪或根该就不构成犯罪则是一个法律问题。法律与事实的区别常常出现在分析法律案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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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所谓“客观事实”,就是原本发生的,在意识之外,不依赖人们的主观意识而存在的现实事实。在诉讼中,一般情形下,法官不可能找出案件的客观事实,并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进行裁判。案件的发生通常是在若干时间(年月、或者数月数年)以前,从事法律工作的律师、法官都不可能在场,任何人都无法准确描述、再现客观事实,即使某些当事人能够准确描述、回顾客观事实,司法机关、法院法官一般都不会相信或采纳。因此,法院认定事实,不可能依人们的直观,不可能根据当事人的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或者亲身感知,来判定案件事实的真伪。因此,一个案件事实的客观性与法律事实之间是有距离的,甚至有非常大的距离,更有的完全背离客观事实。无论人们如何努力,都无法到达客观事实。法律事实就是法官通过法定程序,按照证据规则,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经过质证采信后,对案件事实所作的合理推断与认定,理论上称之为法律拟制事实。这种合理推断、认定,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简单来说,法律事实就是用证据支撑起来的事实。就律师而言,不关心事实上发生了什么,而要看证据能说明什么,由此,证据至关重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9-13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前者臆造的太不规范,应该停止使用,另造术语,根本不是法律术语以后就别瞎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