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车主将车借给别人,别人撞死人,车主是否要承担责任?
大部分说法说是要承担,可是都没有提出法律依据,我希望回答的人除了说明观点以外也要提出法律依据。
一、车辆所有人无过错担责。持此种观点者认为,车辆所有人对车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中包括管理权、使用权,出借给何人使用,出借的方式,这是所有权的外延内容,所有人应慎重选择,对于出借的后果,所有人更应有所预见性,仅以借用人为赔偿责任人,一旦借用人逃逸,可能对受害第三者的利益保护不周。为更好地保护受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在审判实践中有的法院判决车辆所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在无过错担责中,各法院的责任承担方式各不相同:1、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伤害的,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2、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出借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出借人没有过错的,由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借用人死亡或者逃逸、无力承担赔偿等情形的,出借人在保险公司理赔后,对不足部分赔偿数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天津市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经验总结》规定,出借行为无过错,但在借用人财产不足清偿时,不足部分由机动车所有人在出借车辆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责任。
一、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对方有合法驾驶证的,车主无赔偿责任:
在以前只要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无论如何都有连带赔偿责任的。但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施行,明确规定: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承担,车主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借车人肇事逃逸后,车主无需承担责任:
有些车主比较倒霉,车借出去了,肇事后还逃逸,受害人还找上门索赔了。这种情况,车主也无需赔偿。同样是《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车辆借出后驾驶人肇事逃逸,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司法解释》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扩展资料:
一、借车人若无偿还能力,车主要垫付:
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较大,导致肇事司机赔偿不了。法庭会判决车主垫付赔偿金,但垫付金额不会超过汽车自身价格。事后,车主可以向肇事司机或者其家属追讨垫付的金额。
二、借车给别人出了事故,保险的赔偿问题:
1、未经车主同意2次转借的,保险不赔:在保险的免责条款当中,有一条明确规定: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对方驾照不合法、驾照类型不符、酒驾的, 保险不赔。
3、如果你在明知对方无驾照、过期、吊销,或者驾照类型不符合、酒驾醉驾的情况下把车借给对方。出了事故保险也是可以拒赔的,这个在保险的免责条款当中同样有明确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侵权责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