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军士长服现役期满4年选取为高级士官的,晋升为三级军士长。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士兵军衔的授予、晋升:四级军士长服现役期满4年选取为高级士官的,晋升为三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二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一级军士长。
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的士官,首次授予的军衔等级,根据其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确定。军队院校士官学员毕业时的军衔晋升,比照其同年入伍士官的军衔等级确定。
扩展资料:
现役军人的有关条件如下:
1、士兵在作战、训练、任务、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成绩显著的,对国家和人民有重大贡献的,应当给予奖励。奖励的项目、条件、批准权限和实施程序,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2、士兵违反纪律,故意或者过失给国家、军队、人民造成损失,或者给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制裁的项目、条件、批准权限和实施程序,依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3、士兵在服现役期间被除名的,批准机关发给证书,并派专人将档案材料交回原征集地县级兵役机关;被开除服兵役的,由批准机关和指定人员发给证明,由当地人民政府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垫江人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