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与法律行为有何区别?

如题所述

民事法律行为也叫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从这个要领上可以看出,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下列一些特征:

1、民事法律行为是法律事实的一种。民事权利或义务的发生,变更或消灭,必须有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存在;而民事法律行为就是一种法律事实。同其他法律事实一样,民事法律行为也能够引起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2、民事法律行为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同侵权行为、事实行为一样,能够产生某种法律后果,具有法律约束力,需要注意的是,并非一切能引起法律后果的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当法律后果符合行为人的目的和要求时,这样的行为才电事法律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法律事实,这一特征是民事法律行为最根本的特征,也是区别于其他法律事实的基本特征。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都有自己的意志和愿望,希望能取得某种民事权利或承担某种民事义务。这种意志和愿望就叫意思。通过一定的行为表现出来的意志和愿就叫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即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4、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起就对行为人有约束力,并依法发生应有的权力。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因此自成立时起就对行为人产生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定程序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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