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成交的原则怎么理解?

2.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为:
(1)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市场即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位;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市场即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位。

请问,这两个原则怎么理解?股市里面买卖程序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举例说明

你好,股票成交的基本原则:

1、证券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2、集合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开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成交价,盘中、收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3、连续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集中申报簿当时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集中申报簿当时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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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9
  股票成交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成交的决定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第2个回答  2009-08-03
第一条:(1)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
这样理解:就是买卖价格达成一致
比如一个股票当前价格为10.00元
某甲手中持有股票 正好想在10.00卖出 某乙手中持有现金 正好想在10.00买进
双方通过交易软件发出交易指令 中央计算机系统自动撮合甲乙的申报单

第二条:(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市场即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位;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市场即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位。
这样理解:
同上例
如果在当前价位上(10.00),买入申报价为9.99 卖出申报价为10.01则双方无法成交

“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市场即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位;”关于这句话的理解如下:
如当前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10.01 而当前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10.02(或者更高)的话 买入申报以10.01的价位成交 10.01的卖出申报不足以满足买入申报的话 顺次推到10.02的卖出申报 如果10.02的卖出申报仍然无法满足10.02的买入申报的情况下 则不会顺次推到10.03的卖出申报上

“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市场即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位。”
这句话其实跟前一句话是一样的意思 只不过是从买入申报的角度换成卖出申报的角度来阐述问题

关于这两个原则的理解:
买卖成交依据的原则是:价格优先 同价格的申报时间优先

买卖申报指令全部传送到中央交易系统 由系统自动撮合成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2-26

第4个回答  2009-08-03
买入,和你申报价格一样或者比他低。
卖出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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