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规定: 对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嫌疑的人,公安交通人民警察可以对其进行酒精度检测。我有三个疑问:1.酒后驾车嫌疑的确定,肯定要检测才能确定2.如果交通警察主观认为对方没喝酒,哪怕对方喝酒了,也不会对其进行检测3.如果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嫌疑的"人,公安机会"可以"其进行酒精度检测,说明不是必须的,也可检测,也可以不检测.如何理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