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
1、朱元璋废除实行一千五百多年的宰相制度,使六部直接接受皇帝指挥;
2、清承明制,雍正设立军机处,是皇权高度膨胀的产物,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达到顶峰。
二、司法:
1、朱元璋设立锦衣卫,专门侦缉官民言行;
2、明成祖设立特务机构东厂;
3、朱元璋设立廷杖制度,即皇帝在殿廷杖责官员。
三、思想文化:
实行“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考试的内容是儒学的四书、五经,应考者不许发挥独立见解,文体为“八股文”。大兴文字狱。
四、监察方面:
明太祖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作为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与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合称“三法司”。“三法司”不能决断的案件,由皇帝裁决。
扩展资料:
一、中央集权制度实行原因
1、经济根源
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提高导致旧的生产关系解体,秦国商鞅变法确立了封建经济的统治地位,这种经济的特点便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是封建的个体的小农经济。这种经济模式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以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保证小农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
新兴的地主阶级也需要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来巩固其统治地位,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保护其土地所有制度。这种封建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中央集权制的建立。
2、社会根源
巩固、维护国家统一的需要。秦吸取周天子在诸侯割据局面下无能力的教训,在统一全国后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以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维护国家统一。
3、思想根源
法家思想奠定理论基础。秦自商鞅变法后,一直以法家思想为统治思想。韩非子总结诸子百家学说,创造了一套完整的中央集权的政治理论,为秦始皇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奠定理论基础。
4、地理原因
由于中国属于大河文明,以农业生产为主,土地束缚了过多的劳动力,无法更多的发展商业与手工业。而且领土面积较大,需要统一的管理。
二、作用:
1、积极作用(明清之前):
① 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② 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以及救灾行动,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 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2、消极作用:
① 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② 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钳制了思想,压抑了创造力。
③ 助长了官僚作风和贪污腐败之风。
④ 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妨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集权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