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移民后还能领退休金吗?有无政府规定?是由原退休单位自行决定吗?

我表妹在国内工作30年后退休,移民加拿大投靠孩子并也已入加拿大籍。请问她还能继续领国内的退休金吗?对这问题,国家法律有无统一的具体规定?还是各地各单位自行决定?事实是很多人隐瞒入籍之事,造成老实人吃亏、滑头人沾光、双重国籍泛滥的混乱局面。

如果你移民加拿大之前从未办理公积金卡的话,就必须去公积金管理中心领一张表格《住房公积金卡(换卡)个人申领表》,然后拿着这个表去原单位(也就是最后一次为你交公积金的那个单位)盖章。盖完章后,再拿着这个申领表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卡,同时,你必须得拿着加拿大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注销户口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或中国护照复印件(因办理户口注销时,身份证需要上交,因此如果窗口人员问你要身份证原件的话,你需要说明一下,在此建议大家在上交身份证之前要多复印一些。之所以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或中国护照复印件,是因为虽然你有加拿大护照可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但公积金管理中心还需要身份证来证明你就是加拿大护照上的这个人。如果没有身份证的话,中国护照也行。)工作人员在看过这些材料后,就会为你办理公积金卡,十几个工作日后你才能领到这个卡,然后你才可以持此卡去办理销户。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最终审核通过后,他们会办理销户,并将帐户里的所有公积金取出来给你。
由于国内已将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统称为社保(一般都在一个大楼内办公),因此,要想将养老金全部取出,必须先办理医疗保险的销户手续。要想把医疗保险销户(即把医疗保险里的钱一次性取出),除了有加拿大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注销户口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得有原单位的解除合同证明。如果没有的话,你得在医保中心拿《基本医疗保险减少人员花名册》到原证明办理相关手续,证明你已经和原单位解除合同了。
医疗保险销户是前提,之后再拿着加拿大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注销户口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养老手册,到养老保险中心打印出个人帐号缴费明细,然后再去原单位的人事部,让负责养老保险的人开一张《社保基金专用收据》并加盖单位公章,再把所有材料拿到养老保险中心审核。最后养老保险中心会把你帐号里的钱一次性打入原单位帐号,你再去原单位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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