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丢了怎么办退休

本人自1988上班到1998年年底就不上班了。档案一直在单位保留。今年想把档案拿出来接上养老保险。可是单位却说找不到了。面临着还有几年到了退休的年龄。很着急。我该怎么办?

持录取通知书、职工花名册、养老保险手册和保险卡,身份证,应当可以办理退休。
现在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应当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工的,建议到当地劳动部门查找招工录取通知书存根,到原工作单位查找历年职工花名册。持录取通知书、职工花名册、养老保险手册和保险卡,身份证,应当可以办理退休。
1992年3月之前没有缴费,按国家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所以必须要有档案材料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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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19
第一,继续查找。国家对档案保管有严格的规定,一般来说,档案是不会丢失的,即使是丢失也只是“失踪”,一般不会“死亡”,只要不宣布“死亡”,就不应该放弃查找。

  第二,就当前之需,先补办一个临时档案。职工档案,主要内容是参加工作时间、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等,这些问题大多都是通过有关途径可以证实的,因此,在预知范围内,应该也必须为职工先补办一个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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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第一,继续查找。国家对档案保管有严格的规定,一般来说,档案是不会丢失的,即使是丢失也只是“失踪”,一般不会“死亡”,只要不宣布“死亡”,就不应该放弃查找。

  第二,就当前之需,先补办一个临时档案。职工档案,主要内容是参加工作时间、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等,这些问题大多都是通过有关途径可以证实的,因此,在预知范围内,应该也必须为职工先补办一个档案。追问

谢谢!单位那时候正在分家,而我不在本市。回来后就找不到了。临时档案是在本单位劳资科办理吗?还是在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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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只需要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档案,养老保险本符合养老保险缴纳的规定,达到一定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 ,一般退休是不需要档案的。

  男职工60岁退休,女干部55周岁退休,女职工50周岁退休。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第4个回答  2015-06-07
  企业员工办理退休与档案没有直接关系。只要满足退休条件,没有档案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