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小学招生政策本地户口有房无户要交社保吗?

如题所述

  金华小学招生政策本地户口有房无户不交社保。‍

  一、有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

  1.报名时需携带:

  (1)户口本、房产证;

  (2)户籍隶属于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的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学校同意外出就读的证明。

  (3)户籍不属于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户口的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或一年以上临时居住证。

  符合以上条件的有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可持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学校填写《金华市区有房无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申请入学,在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无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

  报名时需携带:

    户口本;

  2.父、母双方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在金华城区务工一年以上的证明(由所在企业证明并提供体现务工关系的一年以上工资表、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2015年6月底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

  3.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金华市区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证明(2015年6月底前办理,且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连续缴费);

  4.监护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租房合同,或企业安排的宿舍居住证明)。

  5.户籍隶属于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的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学校同意外出就读的证明。户籍不隶属于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的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或一年以上临时居住证。

  符合以上条件的无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可持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学校填写《金华市区无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申请入学,在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所有报名人员的监护人需保证所提供的信息、证件、证明材料等真实准确。对因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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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19
一、金华市小学招生政策本地户口,有房无户不需交社保。

二、《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金市教基[2016]11号)规定:

1、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对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学区认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有私有住房的,按户口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私有住房一致的原则确定学区;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无私有住房,按户口所在地确定学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有私有住房,未落户但已经申领居住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金华市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37号)要求,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非本市区居民,在市区购买商品房并落户的,按商品房所在学区入学;未落户但已申领居住证,并符合学区学校管理规定的,统筹安排入学;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

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基〔2016〕69号)规定,区教育局要细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探索并推行与本地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相配套的积分入学政策和措施,方便学校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