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小时吃住在工地,接班前饮酒导致脑干出血死亡怎么戒定工伤死亡了,算工伤死亡吗?有法律依据吗?

二十四小时吃住在工地,接班前饮酒导致脑干出血死亡怎么戒定工伤死亡了,算工伤死亡吗?有法律依据吗?

饮酒为醉酒,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视同工伤。

职工24小时吃住在工地,并非24小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职工班前饮酒,但未达醉酒程度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视同工伤。48小时之外死亡或者存活的、达到醉酒程度的,不能视同工伤,按因病办理。

对醉酒程度的认定,可按医疗机构检测数据和有关机关鉴定数据,结合饮酒的客观证据确定。48小时的起算时间按医疗机构首次接诊之时起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函〔2004〕256号
三、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四、《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醉酒或者吸毒”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无法获得上述证据的,可以结合相关证据认定。追问

谢谢老师!接班前突发脑干出血死亡,如果按因病办理的话能得到补偿吗?老师?谢谢!

是在工棚内正吃饭导致的,他是个保安队长,二十四小时全权负责工地安全。

谢谢!

有相关材料证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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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18
不算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酗酒或吸毒导致伤害的,不算工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6-18
很遗憾,这种情况很难被认定为工伤死亡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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