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过的最蠢的言论就是“文学是电影之父”
这个观点早在几十年前就被让米特里,塔可夫斯基等电影大师,以及麦克卢汉等传播学大师批判过无数次了,如果说综合论只是机械的观点论电影,那“文学是电影之父”则是完全的自我膨胀的文学工作者的自吹自擂,这种愚蠢的观点不但国内的如戴锦华叫兽,周传基叫兽多次批判,甚至连很多文学学者都不认同,然而还有一些无知无畏无耻的文学家甘当别人父亲,看见别人改编了几部本门的作品就跑过去当别人爸爸,请问楼主,如果你曾经向一个人借过几百块钱,结果那个人就自称是你爸爸,你说你会不会抽他。由于本人时间有限下面我简单说一下文学是电影之父的错误之处,部分内容粘贴自本人影评,严禁抄袭。
首先明确指出,我个人是文学爱好者,我喜欢文学的时间超过喜欢电影的时间,而且我本人也是文学院的,但我绝不认同文学是电影之父这种观点,而且强调,我既没有攻击文学也没有抬高电影,我只是骂那些甘当搅屎棍的愚蠢文学家,虽然他们做文学很在行,但我劝他们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别站在自己的世界里去对另一门艺术指手画脚,而且考虑到你们的地位,在社会中往往充当着“意见领袖”“舆论领袖”的作用,所以当这种谬误从你们嘴里脱口而出的时候,可以想象它毁人不倦的后果是多么的可怕。正如乔西比林斯所说:真理尽管少得可怜,但总是供过于求。更可怜的是,还有一些人专门为掩盖真理制造谬误孜孜不倦的工作着,其精神真值得我们每个人报以掌声——在他们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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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归正传
“文学和电影应该趁早一刀两断”——塔可夫斯基。
电影可以和文学相互借鉴,塔可夫斯基在自己的《雕刻时光》中也表示二者可以实现良性互动,我们都不否认它们二者在美学基本原理上的但任何一门艺术能够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都有自己不可替代的独特之处,有着自己独特的思维方式,如果你们不理解电影的定位,认为电影是文学,或是摄影,或是美术等等之类的东西,那么你可以这样问自己:究竟是什么区别了电影和其他艺术,就究竟是什么让电影成为了一门独立的艺术而不是其他艺术的分支?矛盾的特殊性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高中生都懂得道理,你们这些文学大师,电影专家都不懂吗?那你们是怎么当上专家的?
电影思维本质上是调度和蒙太奇,文学则是通过文字修辞和语言组织来表达艺术哲思的艺术创作,虽然二者都在讲故事,但本质上和思维方式上有着天壤之别,任何一个看电影足够之多的人都会有这种感觉:很多时候电影画面以及画面之间蒙太奇的诗意效果远比文字表达来的震撼,比如《拯救大兵瑞恩》那血肉横飞的场面任你语言描写的天花乱坠,我不相信能比直接看电影效果更好;再比如《美国往事》中青年面条走进火车站后,那一个简单的剪辑跨越三十五年时光,表达出的物是人非的意境,以及那种一夜白头的沧桑与无奈,岂是文学语言所能企及的,再比如《辛德勒的名单》里大屠杀的戏,全景镜头下,小镇那一明一暗的窗户但来的惊悚和震慑力,又岂是文学能做到的。另一方面,电影的声音艺术是文学永远望尘莫及的,《京华烟云》日军占领华北后的故事里有过不少声音描写,以突出那种压抑和紧张的气氛,但总让人感觉有距离感,但如果导演把他变成视听语言效果会好的很多,比如《老无所依》中间的黑夜枪战戏,那效果足以让最伟大的诗人自愧不如;再比如《大红灯笼高高挂》里的按摩脚的生意,响彻整个陈家大院,那种“性暗示”,“地位”“权力”以及封建婚姻制度的森严压抑都通过声音被隐喻了出来,而原著是没有这种感觉的,这里不是说原著不好,二者都是相当优秀的作品,但当小说改编成电影后,是个人都能感觉到:虽然讲述着同样的故事,但给人的艺术享受却相差万里,可说是“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这可以从麦克卢汉“媒介环境观”的理论进行阐释,后面会展开。而这只是电影声音艺术的冰山一角,如果要讲电影声音的特殊的蒙太奇作用那文学在这方面就显得更加不值一提了。
文字语言诞生以来其缺陷就让每一位对其进行过反思过的哲人无数次的指出过,而电影诞生的一个好出就是它极大地丰富了人类的表达方式,它弥补了文字语言的很多不足之处,而人的思维本质上就是画面的,人们的文学很多时候也是对画面的描写,我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种感觉,自己脑海里那诗意十足的画面总会受到修辞和词汇的限制,感觉很多画面很多思想是穷尽人类语法极限也难以表达的,这时候电影就是一种很好的弥补方式,当然电影也不可能完全解决这些缺陷,所以人类才要不断地创新,不断地丰富我们的语言形式,也许以后会有比文学,电影更高级的语言形式呢。
当然电影还有无数文学做不到的地方,足以写出一本《电影本体论》这种上百万字的学术著作来,显然我没有那个水平和精力,但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可以先从《认识电影》入手,然后看个四五百部优秀电影(必须是优秀电影,如果你不知道什么样的叫优秀就看经典,因为时间是最好的评价标准,被时间积淀过后依然保存下来的绝对都是质量过硬的),然后等你具有一定专业素养后可以看看更高一级的《电影美学与心理学》这本书晦涩难懂,读者最好对传播学,符号学,文学,哲学,美学等学科有一定的基本知识,而且必须具有很好的电影专业素养,否则会像啃砖头一样吃力。下面回答另一个问题,主要从媒介环境观上进一步反驳文学是电影之父这种动不动要给人当爹的不要脸言论。
有很多人会拿出文学改编电影来招呼我,没事,咱们慢慢捋,看看到最后打的是谁的脸。
刚才的例子里就说过《大红灯笼高高挂》,本片改编自苏童的《妻妾成群》,电影里面的声音和画面调度产生的观影效果对原著的超越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电影可以改编某些文学作品(我说的是某些,因为不是所有文学都适合改编),但一旦改编时,他就能且只能用电影的语言而且是电影的思维来创作,难道你在拍电影时还要想着那些修辞语法?你在制造冲突时还要靠原来那种文字描写?那要能改编才邪门了,文学有文学的语言,电影有电影的语言(下面的话来自于本人《霸王别姬》影评,理论来自让米特里,严禁抄袭):
文学通过抽象的概念还原现实中或抽象或具体的事物,电影则不同,电影中的各种元素都是具体的,而且电影不能直接表现事物和行为背后的抽象动因,它只能表现结果,它只能表现实实在在的东西,所以这就造就了电影最不同于文学的一点,文学表达什么可以直接抒情议论把作者想说的说出来,电影则不同,电影能且只能表现表面现象,而且必须让观众能通过这些导演给出的表象自己看出自中深层次的东西,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文学用抽象描述具体,电影用具体表现抽象,电影中深层次的、抽象的东西都是通过表面的、具体的东西表现出来的,这也是电影最难的地方(也是业内公认剧本比小说难写的原因:限制太多)
所以一个故事哪怕他来自小说,要想改编成电影,就得用电影的语言,换句话说就得按我们的规矩来。
另一方面,所有的文学都能被改编吗?改编后达到的效果能一样吗?即使每一句台词都照搬恐怕也未必能完全达到原来的那种感觉,很多失败的文学改编(如古龙小说改编的电影),当然即使最成功的改编作品也不可能给我们和读原著时同样的感觉,比如《活着》,《乱世佳人》等,那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麦克卢汉一生理论的 精华都是一句话:媒介即讯息,这也是麦克卢汉被误解和误读最多的一句话,以至于连麦克卢汉的女儿都要在父亲时候为之辩护解释“媒介即讯息”的真正含义。
麦克卢汉的观点后来催生了一个学派叫做“媒介环境学”,我首先解释这句话然后解释媒介环境学,解释完后,今天的论证工作就算完成了,而且我相信,只要我解释完,不用我总结大家心中就了然了。
麦克卢汉有句名言:传播媒介本身就是一种传播,这句话也被很多电影学者引用过来证明自己的理论,其中最著名的是:讲故事的方法本身就是一个故事“那么老麦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这句话的原文是:the media is the message.而且麦氏还特意强调俺说的是“message(讯息)"不是”information(信息)“举个具体的例子,我现在说一个苹果,这是一种信息传播,你们的脑海里会出现一个苹果的影像,传播过程完成,这是口语传播,信息内容是”苹果“但我相信每个人脑海里的苹果都不一样,而且,这个”讯息“(不是信息)本质上是一个口语概念;现在我拿给你一个苹果,你看到了苹果,信息传播完成,这是视觉传播,讯息的内容本质就是苹果,你脑海里也有了苹果,这和前面的是不是不一样了。现在还是这个苹果,我没有拿给你看,而是把照片给你看,这次你得到的是图像,是不是又不一样,而且更重要的是你在得到这些讯息时,虽然信息的内容都是苹果,但用不同的媒介传播时,这个信息被“编码”的方式是不同的,你在get到这些信息时解码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这个解码的过程其实就是你的大脑在对这些传播内容进行处理和认识的过程,我传播给你时编码的方式不同,你解码的方式也就会随着不同。所以听到一个女的“胸很大”和看到一个女的“胸很大”给你的快感是不一样的,而看到和摸到的快感又是不一样的。
所以换到文学和电影上就不证自明了吧,看到一个文字的故事和一个视听的故事感觉一样吗?不一样,既然你看的时候感觉都不一样,那你就应该想到导演在创作上和作者创作上用的方法的不同,而用不同的方法去创作有时候并不是不尊重原著,而恰恰是为了把原著的精神表达出来才必须要这样做,因为这两种艺术形式有各自的语言规律,而常识告诉我们违背规律跟规律对着干的行为都是花样作死,最简单的例子就是翻译,一句话用英语这样说,用日语就要那样说,这其实道理差不多。
再说另一个问题,所有文学都能被改编吗?我相信这个问题根本不用解释,答案也是不能,就像电影有很多文学做不到的地方一样,文学也有很多电影做不到的地方,文学的很多艺术快感来自于自身语法的特色,举最简单的例子:风又飘飘,雨又潇潇。这句极具韵律之美和包含无尽沧桑悲凉的诗句,你怎么用影像表达,当然有办法表达,但必须把他变成一个很长的故事,讲述作者怎么样一路走来,被生活捉弄,经历无数风雨飘摇颠沛流离,最后给观众一种“风又飘飘,雨又潇潇何日归家洗客袍?银字笙调,心字香烧。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的感觉,这样的确表达出了原来的意思,但我要问的是这样做有意思吗?就算你改编成功了,也感动了受众,但它跟原著的那种感觉还是千差万别,”风又飘飘,雨又潇潇“这种玉润珠圆,让人读着都觉得如饮一杯饱含愁绪的烈酒的感觉以及那种格律之美带给嘴巴的独一无二的享受电影如何做到?再比如”莫开帘怕见飞花怕听啼鹃“,一句话凝结了作者多少国破家亡后的绝望;你是不是也要像我刚才那样改编,即使你改编成了,也不会有原来的那种感觉,所以很多时候改编是对原著的破坏甚至犯罪,如果要是真有人像我说的那样去改编不对去”强暴“我们的一些对一无二的文学作品的话,估计无数人要撞墙了。而且这只是用诗词做个例子,文学著作浩如烟海,无数作品都因为文学独有的品质而彪炳史册,而这种独有的气质是任何艺术都无法替代的,就像电影的那些独特优点是其他艺术做不到的一样。最后在就一个例子:《百年孤独》,这是我个人读过的最唯美的小说,它带给我的独特的艺术享受是其他任何艺术都无法做到的,他对于我来说几乎是好到一打开就忍不住合上,那些文字符号通过视觉传播进入我的大脑,然后被以声音的形式读给我自己听时,文字视觉模拟出的“听觉”快感和文字内容的诗意含义,以及整本书的荡气回肠美感几乎算的上是文学所能达到的艺术享受的最极致,这也是我认为最不适合改编的作品之一,因为电影(电影根本不可能,除非这部电影准备来个几十部曲拍个几十部)最多只能把故事和大致气氛和精神改编出来,当然再退一万步,就算他把那种意境,原著的主旨精神,甚至连台词,场景全部照搬,然后每一部质量都足以完爆奥斯卡吊打金棕榈,每一部都是殿堂级,并带给观众无尽感动,那它带来的也不是原来的那种感动,当然我不否认改编出的作品可能会同样让我们动容,但我相信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这是另一种完全不同于原著的美。
说到最后,我说文学不是电影之父,以及说改编后作品达不到原来的感觉,也不是反对改编,在成功地作品上创作,很多时候能为电影质量加上一个完美的质量保险。很多导演改编文学作品很多时候是因为自己喜欢原著,想以此为基础把原来的内容通过另一种艺术形式表达出来,这有时是对自己的挑战,甚至是自己的创做实验,当然还有的没有那么大的野心,纯粹是处于喜欢才有改编的愿望,这是无可厚非,有时是值得鼓励的,但不要乱改编,什么东西都想省省事,别人有现成的故事,现成的影响力,就想趁机捞一把,走走捷径,圈圈前钱,这种行为是最无耻的。而更无耻的就是看到别人改编了自己作品就逢人就说自己是人家爹的人,当然有人当爹就有人当儿子,很多人为了圈钱,别说当儿子,当孙子都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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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花一个小时胡乱写的一点东西,没有草稿,写作环境也比较乱,逻辑可能比较乱,而且可能有不少病句,但大家能理解我的意思就行。而且我知道这篇文章发出去后肯定会引来不少争议,不管你同不同意我的观点,我请你多读几本书,对电影多一点基本的常识再来辩论,我不管你是什么博士,哪怕你是诺贝尔奖获得者,也要明白一个基本道理:术业有专攻,你懂文学不代表就懂电影,所以别不懂装懂,不懂装懂的人脸皮最厚。和内行辩论很有意思,但和狗屁不懂又自以为是最累的,因为他根本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还总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洋洋得意认为别人不理解自己。呵呵哒。
最后粘贴一下我关于黑泽明的《乱》的一段影评,里面有一段类似的反驳,权当补充,再次强调抄袭和私自转载是很不要脸的,即使转载你最好也说明出处吧,多谢了。本人贴吧ID:拿下奥斯卡,现在不玩贴吧了,也不玩微博,不玩知乎了,今天只是一时兴起,大家不要见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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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乱》影评节选:
电影是什么?一部电影的作者是谁?这两个问题是一个硬币的两个面。首先大家都知道的是电影是视听的艺术,但这只回答了电影的空间属性,电影不只是空间。电影还有时间,没有空间不可能产生电影,没有时间也不可能产生电影。时间就是电影中故事的结构,空间就是画面的结构,换句话说时间就是蒙太奇,而空间就是调度。所以电影的制作过程就是时间和空间的创造过程,电影的本质就是时空,电影是一种在二维银幕上创造四维空间的艺术。所以电影工作的本质就是调度和蒙太奇,只要理解了这二者就理解了电影。
蒙太奇是电影镜头的有机结合,本质是剪辑,基础是剧本,有什么样的剧本就有什么样的剪辑,虽然剪辑的风格是由剪辑师和导演决定的,但导演和剪辑师再怎么折腾也是在编剧的手心里折腾,剧本可能决定不了具体细节,但却规定了一部影片的整体结构。与此同时,导演则决定了调度,而且其对蒙太奇的主导作用也很大,导演既参与了空间又参与了时间,所以很多时候导演被认为是一部电影的作者,但有时候还要具体问题就分析。
剧本是画面的基础,注意我说的是剧本,不是文本和台词,剧本可以不依靠台词,剧本可以是纯画面的。我说剧本是基础,也并不是说剧本一定比画面更重要,基础未必比上层建筑更重要,有时候剧本是为画面服务而创作的,故事只是导演手里的素材,这要看一部电影自身的倾向如何。中国的电影工作者理解不了这一点,导致了绝大部分中国导演在拍PPT,包括短片,MV,广告都是在拍PPT,为什么说是PPT呢,因为他们的画面几乎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所有的信息都在文案上,即使把画面去掉也不影响理解,虽然他们的画面看起来还挺唬人,但画面没有任何主动性,画面只是文字的附庸,那你还拍视频干啥呢,浪费资源啊。他们的画面的唯一作用就是让观众在听“电影”的时候眼睛也不寂寞,也有点儿事情可干,在中国画面永远在为文案服务,也正因为如此中国作家才会提出“文学是电影之父”的脑残言论,甚至更有甚者直言:电影就是小说的变种。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脑残言论,外国学者绝对提不出来。
不过我要伤一下这些脑残者的心,告诉他们真理是多么的残酷。“哦,真理,残酷的真理”(司汤达《红与黑》)。人类的思维本质上是画面的,人类的思维就是时空思维,文学不过就是把作者脑子中的画面用文字符号编码一下,翻译一下写出来的东西,所以本质上是二手货。而电影则不同,电影是这些想象的处女第一夜,电影本质上最接近人类想象,只不过从前技术不发达,没有摄影机,没有胶片,人们只好用写的方法,但现在有了电影就不同了,我们可以直接表现,而你们文学不过是把自己脑子中的“电影”用文字表现了一番,所以结论是:
电影是文学之父!
文学本质上就是在描写作家脑子中的“短片”,MV,“微电影”,“电影”和“电视剧”。所以奉劝那些不孝顺的“儿子”们,不要学李尔王的儿女,要学好,学乖,见了搞电影的要学会尊重,千万别搞错了辈分还以为自己掌握了某种真理,贻笑大方,丢人啊!
咳咳,以上三段纯属痴人说梦,是针对脑残言论的脑残反击,王八骂鳖彼此彼此而已,大家千万别当真理,没有人会把骂人当真理,当然我也不是试图挽救这些脑残,我只是觉得自己有义务在某些学者妖言惑众的时候,让大家在幽默之中保持清醒。不过话说回来,只要能理解上面三段的言论有多么脑残,你就能理解文学是电影之父的言论是多么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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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拿下奥斯卡(贝壳,影迷,歌迷,以前经常混迹于姚贝娜吧,电影吧,健身吧和克里斯托弗诺兰吧,现在基本不玩了)
时间:2016,,11月1日。21点41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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