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3到4个月之前,我从家门前附近看到一只狗(已查明狗的品种是约克夏,市值大约2000元),看上去很可怜,就把先放在了家里,等狗主人上门来找,但是一直没人来找过,直到今天有个自称主人的人找上来,他找来了宠物店的老板证明这只狗是老板送给他的,(能说出狗的具体特征),并且自称狗是他丢的,要求我们把狗还给他。现在应该怎么办?我们能否质疑狗是否是他的,或者质疑狗到底是他们丢失或者遗弃的?有什么办法能够不将狗还出去?毕竟已经养出了感情,我方已经养了4个月,而主人那一方只养过一个月。如果没有办法不将狗交出去,是否能向他们要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