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如何办理?

如题所述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报告;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拓展资料: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提交、原件提供至行政审批局审核)

2、公司章程 (如有变更则别需提供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最新公司章程)

3、职称技术人员 (按申报可承担面积配备)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职称人员任职证明等

5、公司注册地场所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

四、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材料程序

1、将材料提交至南宁市行政审批局7楼窗口提交复印件材料、提供原件审核。

2、材料审核完毕后,将材料按申报材料目录装订成册提交至窗口拿到受理单

参考资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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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20
一.首次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以下步骤: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名称核准,领取“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企业所在地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办理预审→领取“预审通知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到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初审→报省建设厅(初)审批。
二.房地产开发资质经过步骤:
①申请晋升和重新核定一级资质的,按核定该等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由所在市开发主管部门审查,省建设厅初审,报建设部审批:
②申请定级、晋级及重新核定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的,由所在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初审,报省建设厅审批。
三、房地产资质办理部门:
(1)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由省建设厅初审,报建设部审批;
(2)申请核定二级及二级以下房地产开发资质由所在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初审,核验原件,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上报省建设厅审批;建设厅进行审核,做出行政许可。
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初审期限为20个工作日;建设厅自收到初审意见和材料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因故经分管厅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9
暂定资质(市属企业标准):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以营业执照、验资报告为准,但其中实收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2、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8人(高级职称的2人),持有岗位资格证书10人(建筑、结构、房地产4人;会计2人;企业经理、项目和销售经理3人;统计1人)。3、工程技术、销售、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查对任职文件及职称证件。4、有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取得方式必须为出让。项目规划建筑面积必须在3万平方米以上。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可提供与土地主管部门签订的土地交易合同及土地出让金缴清证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2-26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报告;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三级资质条件中的第1、5、6项。  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4个回答  2013-12-30
不可以用了,因为企业名称、法人、注册地址都变化了,原来的那套申报材料与现在实际的营业执照不符。把变更过的换进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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